江苏检察多项履职实践写入最高检报告
原题:江苏检察多项履职实践写入最高检报告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江苏检察机关在英烈和红色文物保护、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等领域的做法案例被写入报告,交出了一份贴合江苏实际、彰显检察担当的高质量答卷。
【读报告】开展英烈和红色文物保护专项活动,组织吉林、江苏、江西、山东等地检察机关加强抗日战争遗址保护
【看江苏】红色根脉,法治护航。江苏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强化红色资源保护。去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涉军公益诉讼案件75件,制发检察建议52件。省检察院联合南京军检部署开展新四军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保护相关不可移动文物20余处。
宝应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新四军苏中抗战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修缮宝应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建立馆藏红色资源名录档案、改善专业存储条件,被最高检评为“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针对不可移动红色资源保护短板,全省三级检察院上下一体、分层监督,立案186件,推动全省县级以上97.65%的烈士纪念设施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并划定保护范围,8000余处烈士纪念设施指定保护管理人。
【读报告】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指导京津冀、沪苏浙皖、川渝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协同
【看江苏】江苏检察机关与沪浙皖检察机关制定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会签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7份文件,健全政策措施共商、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等机制,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依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战略优势,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与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检察机关及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制定《示范区商业秘密保护指引》,推动线索互移、证据互认、执法联动,构建跨省域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检察实践范式。
持续强化区域协同履职,示范区三地检察机关还共建服务营商环境协作平台,联合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示范区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名单管理衔接机制,实现“一地受罚、三地受限”。
【读报告】针对有的用人单位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违法解除聘用等问题,上海、江苏、山东等地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看江苏】省检察院与省妇联会签框架协议,协同惩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2921人;办理反家暴、平等就业、母婴权益等公益诉讼案件112件。
江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被企业拒付的案件中,与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法院进行三方沟通,搭建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立案后约谈公司释法说理,经过两次调解,最终公司一次性付清拖欠该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及单位应缴社保。
“这虽是个小案,但事关民生。我们要把小案办实,帮助生育妇女落实应得的保障,这也是对国家政策的具体践行。”承办检察官陈忠宇说。(卢晓琳)
来源:交汇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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