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干部在警方任职时受贿140多万 被判5年半
(记者 孙旭晖)3 月 9 日下午,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宿迁市原任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副处级)卞兆猛,因在警方任职期间,多次收受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组织领导者及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 140 余万元,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的判决。
2020 年 2 月 27 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任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副处级)卞兆猛受贿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卞兆猛犯受贿罪。
经审理查明,2007 年至 2017 年期间,被告人卞兆猛利用其担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县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组织领导者及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 140 余万元,并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经营活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网页截图)
江苏苏讯网客服:025-86163400
【责任编辑:陆超】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