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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偷入长江捕鱼 刚回岸边就被抓

2020-04-10 10:37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何梁 记者 毛晓华)为保护长江母亲河,从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泰州段实施常年禁捕,可还是有人打着长江水产的主意。近日,泰州靖江市民王某深夜利用自家的泡沫船出江捕捞,意欲大赚一笔,等他自认为满载而归时,发现民警早已在岸边等他。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民警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前来,是因为有村民看不惯王某破坏长江生态做法向警方举报。

△民警清点王某捕捞的水产品 通讯员供图

3月27日晚上11点多,有村民向泰州靖江公安西来派出所提供线索,有人正偷偷在长江捕鱼,派出所民警郑钦之立刻带领三名夜间巡逻队员,到西来镇丹华港长江段巡查,果然发觉江面有异,驻足观察,发现江面人影闪动,根据经验,民警判断确有人在长江中非法捕鱼。

当前正值禁捕期,有人顶风作案,民警第一时间汇报。

由于嫌疑人架自家小船正在江面上,为安全起见,民警和巡逻队员根据西来镇丹华村丹华闸的地形周密部署,在规定的段位耐心蹲点守候。

不一会儿,嫌疑人驾驶小船往江边靠拢,刚上岸,民警便将嫌疑人现行抓获,查获餐鱼、鳊鱼、鲫鱼、青鱼、鲈鱼、黄鳝、虎头鲨、小杂鱼、蟹,共计166条,作案捕鱼工具沉丝网10口、网袋1只。

据嫌疑人王某交代,由于近期江鲜价格较高,他为了谋求利益,便动起了歪脑筋,用自己的泡沫船出江捕捞,原想着可以大赚一笔,岂料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被抓获现行。

警方提醒,保护长江母亲河人人有责,时值长江禁渔期,私自下江捕捞水产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原文地址:http://news.xdkb.net/2020-04/09/content_12542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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