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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机动车相撞电动自行车无责?江苏交警:违法必担责

2020-04-27 09:07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记者 王瑞)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认为是"弱势群体",以为即使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自己怎么违反交规都不会被判定为全责。事实果真如此吗?4 月 26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发布多个典型案例,给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提个醒,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受伤的一般都会是电动自行车一方,但交通事故判定责任的原则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违法必担责"。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

案例一:

逆向走机动车道被撞,电动自行车负全责

4 月 5 日,苏州昆山一男子刘某在外喝酒后,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不过,刘某没有正常骑行,而是在机动车道一路逆行,结果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经查,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241mg/100ml,达醉酒驾驶标准。交警判定,刘某承担事故全责。

案例二:无视红灯任性骑行被撞,电动自行车负全责

4 月 13 日,常熟一男子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路口行驶时,因为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导致车头与准备左转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张某轻微擦伤。

从公共视频中可以看到,当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路口时,直行车道信号灯显示红灯,但其丝毫没有减速和停止的意识,依然快速向前行驶。徐某驾驶机动车准备左转弯时,路口信号灯显示绿灯,属于正常行驶,幸好徐某行驶至路口时车速不快并采取了有效的紧急制动措施,这才没有酿成事故。

经调查,张某在本次事故中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交警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徐某属于正常行驶,并且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正确采取了有效的紧急制动措施,因此徐某在该起事故中无责。

案例三:骑车闯红灯被汽车撞飞,电动自行车负全责

4 月 20 日,徐州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结果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当场撞飞。赵某趴在地上半天动弹不得。经检查,所幸赵某受轻伤。最终,交警判定赵某负全责,需承担被撞轿车的维修费用。

原文地址:http://news.xdkb.net/2020-04/26/content_12597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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