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小伙因造谣 被网警依法处理
(记者 季雨)5月24日,连云港网警巡查发现,网友“小胡户外”发帖称,“204国道连云港段下午4点30分发生交通事故”,并配发多张极其惨烈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

△谣言截图 图片来源:连云港网警
连云港网警多方核实后确认,近期204国道连云港段未发生类似交通事故,帖文所配发的图片实为几年前外地一起交通事故现场。
经查,网民胡某,今年25岁,连云港灌云人,为博人眼球,增加账号关注度,虚构了该起交通事故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并嫁接了事故图片(实为2016年7月17日慈溪一起交通事故照片)。胡某的行为构成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胡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快速的传播性,请不要随意转发不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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