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骨科名医被害案 凶手被执行死刑
(记者 尹有文 季雨)2017年4月22日,江苏省泰州市靖江骨科医生沙某某在自家诊所内,被凶手霍某某连刺两刀后倒在血泊中,51岁的生命戛然而止。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6月10日,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霍某某执行死刑。

△案件信息公开 泰州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截图
要求再次治疗遭拒后报复行凶
“不得了了,杀人了,这边有刀!”2017年4月22日晚7点左右,靖江市新港园区荷花村村道,一声刺耳的喊叫声打破了静谧,只见靖江骨科名医沙某某被发现倒在血泊中,不远处有散落一地的百元大钞,和一把泛着寒光的尖刀。沙某某开设个体骨科诊所多年,在靖江及周边地区有着不错的名声。案发后,群众十分震惊,深表惋惜。
据悉,嫌疑人霍某某生于1991年,山东菏泽人。2017年4月22日晚上6点56分,霍某某在沙医生诊所内,乘其清点收款时连续两次捅向其左胸部,随后逃往山东,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霍某某因后背等处疼痛,在妻子的陪同下,到沙某某骨伤诊所治疗,但是治疗之后仍然感觉不舒服。案发当天下午,霍某某携带刀具进入沙某某诊所,再次请他帮治疗,遭到拒绝后离开。在路上,霍某某越想越生气,过了一会,他又返回诊所,想要报复沙某某,于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连续两次捅向沙的左胸部,致其倒地后当场死亡。经鉴定,沙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戳左胸部致心脏破裂、肺动脉破裂引起大失血而死亡。
庭审时全盘否认罪行却难逃法律制裁
2018年3月2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庭上,被告霍某某选择全盘否认罪行。面对公诉人和审判员的提问,多次回复:拒绝回答。由于案情的重大和复杂性,并未当庭宣判。
然而2018年3月19日下午,案件审理出现新进展。尽管犯罪嫌疑人霍某某当庭否认杀人,拒绝认罪,但证据确凿,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罪犯霍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霍某某在医疗场所采取持尖刀捅刺的手段杀害医生沙某某,犯罪性质、情节愚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霍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虽然罪犯霍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但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6月10日,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霍某某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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