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起!6万只中华蟾蜍幼苗下水修复生态环境
(通讯员 焦庆勋 吴晨光 记者 王晓宇)6 月 19 日上午,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野生动物保护新闻发布会暨中华蟾蜍增殖放流仪式在沂河淌东王集段举行。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作为江苏省首起两栖动物、" 三有 " 动物增殖放流活动,当天,共有 6 万只中华蟾蜍幼苗被依次放入灌云 5 条主要河流中,担负起修复生态环境的重任。


△放生蟾蜍幼苗
为进一步向全社会传递 " 违法必受罚 " 的打击野生动物理念,灌云县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职能,让违法者对破坏环境的行为 " 买单 ",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当天的增殖放流活动,就是在孙某等 9 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损害公益案中,综合考量被告人认罪悔罪、后续生态修复难度系数相对较小等情况,检察机关与 9 名被告人签订生态损害修复协议,约定在指定河流放生收购数量 200% 的蟾蜍幼苗,连续放生两年。同时,每周巡护两次,保护河流生态环境,使孙某等人实现从破坏者到保护者的角色转变。在增殖放流现场,被告人孙某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表示后悔:" 我们再也不逮野生动物,包括鸟类、中华蟾蜍,它们对我们环境起到有益的作用。"

△放流仪式就在河边举行
据介绍,近年来,灌云县检察院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创新 " 两法衔接 + 刑事打击 + 公益诉讼 + 检察建议 " 办案模式,持续保持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犯罪打击高压态势。2019 年以来,共办理涉及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案件 22 件 52 人,涉及中华蟾蜍、野鸟、黄鼠狼等多种野生动物,其中野生中华蟾蜍达 140 余万只。

△放生现场
本次活动还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直播,6 万余人次通过网络观看增殖放流现况。灌云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仇卫表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蟾蜍被滥捕滥杀,导致蟾蜍数量下降,病虫害增多,生态失去平衡。希望通过开展这次增殖放流活动,让广大市民知道野生动物是自然界的宝贵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图片均由吴晨光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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