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发掘真相 传播价值 感谢您浏览江苏苏讯网。 欢迎投稿:邮箱724922822@qq.com 客服电话:025-86163400 18061633398

吃醉虾被查出酒驾 车主们得看看这份食物清单

2020-08-06 11:03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顾潇)扬州一名女司机陆某没有喝任何酒水却被测出酒后驾驶,原来当天晚上吃晚饭,她吃了一道特殊的菜品——醉虾。经过司法鉴定,陆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0.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陆某吃完醉虾被警方查出酒后驾驶 通讯员供图

7月31号20时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正在百祥路开展查缉酒驾统一行动。在对一辆驾驶白色轿车的女性司机进行吹气测试时,酒精测试仪发出了报警声,民警立即让司机下车。

司机姓陆,自称和朋友刚在望月路吃过饭,没有喝酒。民警用主动模式对陆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陆某坚称在吃晚饭时没有喝任何酒水,民警又询问陆某都吃了哪些菜品,陆某说吃过一盘醉虾,不知道醉虾会含有酒精,吃完饭后就开车往家走了,没想到会是酒后驾驶。

为了消除当事人的疑惑,民警带陆某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测试,以血液酒精测试的结果作为陆某是否构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最终依据。8月4日,经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血液检测报告显示,陆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0.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陆某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对此警方提醒,荔枝、梨子、蛋黄派、腐乳、果啤、醉蟹(螺、虾)、啤酒鸭、酒酿圆子、糟鸡(肉)等食物都可能含有酒精,在食用后触发检测仪器。广大驾驶员,除了酒水,在食用过任何含有酒精的食品之后也不能开车,否则极有可能构成酒后驾驶。

(编辑 张爱红)

原文地址:http://www.xdkb.net/p1/108120.html
江苏苏讯网客服:025-86163400
【责任编辑:陆超】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