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查处首批21起长江非法钓鱼案
(通讯员 家富 赵荣 见习记者 庄剑翔)今年1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了10年禁捕,但仍有人顶风作案。
今年9月底至今,扬州邗江已查处各类非法钓鱼案件21起,这也是扬州查处的首批长江非法钓鱼案。同时,10月15日,扬州仪征警方发布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情况:近日,嫌疑人捕获的水产品仅1公斤,被发现后逃跑。民警仍经过大量走访,将他抓获归案。

△执法部门在对非法垂钓者进行处罚
邗江查处21起长江非法钓鱼案件,属扬州首批
9月底以来,扬州邗江渔政监督大队联合乡镇派出所、镇村干部和护渔员,开始查处长江非法钓鱼案件。截至目前,已查处该类案件21起,属扬州首批。
案件中,有人已经有了”收获“,而有人刚去垂钓就被查处。其中有单线多钩、一人多杆、串钩、炸钩、锚鱼等形式。而不管哪一种形式,都是不允许在长江垂钓的。一经查处,不仅要被没收并放流渔获物,还要没收钓鱼工具,并处200元罚款。同时,按照禁捕通告规定,长江江滩里的沟渠塘,只要是在防洪大堤向江侧的水域,都不允许垂钓。

△没收的工具
数月摸排,偷捕者最终落入法网
几个月前的凌晨5时许,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仪征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仪征十二圩幸福河通江口禁捕区域时,发现一男子正在违法使用“地笼”捕鱼。该男子的反应速度极快,发现民警后,立即扔下“地笼”逃离了现场,现场遗留“地笼”4只,里面有螺蛳、虾、鱼、螃蟹、小龙虾各类水产品各少许,总重约1.03千克。
民警立即展开了侦查。然而,嫌疑人远远看到有人靠近便已逃离,相貌特征无法识别。在东窗事发后,此人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警方迅速展开侦破工作,对周边群众进行了细致询问及分析,最终,在仪征十二圩某机械厂务工的男子马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经询问,原来地笼是马某的亲戚孙某(女,74岁)所下,马某华帮其代为收取,却不料收取途中被撞破。办案民警依法遂于当日对孙某进行传唤,孙某对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孙某因涉嫌非法捕捞犯罪被仪征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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