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坏路灯杆后离开 驾驶员被认定肇事逃逸
(通讯员 六公宣 见习记者 陈子秋 记者 顾元森)不少驾驶员认为,驾车撞人后逃跑算肇事逃逸,但撞树撞护栏后离开现场,不能算逃逸。12月7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六合警方了解到,近日货车驾驶员谢某撞倒一处路灯杆后离开现场,被交警认定为肇事逃逸。谢某被处拘留5天,驾驶证被记12分,并处2000元罚款。

△民警勘查现场 警方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冶山派出所接到道路管理人员报警称,在冶山东部干线与白云山路交叉路口,一根路灯杆被撞倒,肇事车辆不在现场,无人员受伤。交警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发现路灯杆上有红色油漆,且碰撞部位较高,交警推断肇事车辆很有可能是一辆红色大货车。随后,交警介入调查,不到1小时就锁定了一辆鲁Q牌照大货车。交警立即查找嫌疑车辆信息,并联系肇事者谢某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11月25日,谢某来到冶山交警中队,一开始谢某不承认撞了路灯,后来交警出示了相关证据,他才不得不承认。谢某说,10月29日晚10点多,他开着红色重型货车经过事发地,在倒车时感觉撞到了路边的东西。当时他以为货车蹭到了树,便没在意,没下车查看。
目前,谢某主动赔偿了灯杆费用,因其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0元罚款,记12分。
警方提醒:不少司机认为,撞人逃跑才算逃逸,撞树撞护栏后逃跑,是小事。实际上并非如此,撞到固定物属于双方事故,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根据交警指引撤除现场或者原地等待交警处置,不能为逃避责任一跑了之,一旦离开现场就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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