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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女同学还强行转钱 三少女校园霸凌被判刑

2021-01-05 09:46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记者 顾潇)因怀疑同学背后说坏话,扬州高邮三名女学生将女同学带到宾馆内进行殴打,并强行转走同学账户内的钱财,强迫其答应还款三千元。最终,三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庭审现场。庭审视频截图

黄某、周某都是扬州宝应县某学校的女学生,因认为周某曾在背后说坏话挑拨关系,2020年4月5日21时许,黄某伙同赵某、张某将周某带至宝应某宾馆内,在房间内黄某等人采用扇耳光、扯头发等方式对周某进行多次殴打,并且拍下了殴打视频。在这期间,黄某等人强行向周某索要钱财,但由于周某身上没有那么多钱,于是黄某将周某微信、支付宝账户内的261元强行转走,并用周某的微信向好友借款50元。黄某等人依然觉得不解气,于是逼迫周某答应还款三千元,并且录下了视频。

脱身后,周某立即报警求助。张某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黄某、赵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周某因外伤导致面部、唇粘膜挫伤,已经构成轻微伤。

近日,宝应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黄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截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黄某、赵某、张某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最终,黄某、赵某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1000元。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在庭审的最后,法官苦口婆心规劝黄某等人,要吸取该案件的教训,重新做人,多做对别人、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有用的事情,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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