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去亲戚家讨债:我喝了酒来的
(通讯员 赵卫军 记者 毛晓华)安徽男子刘某在泰州姜堰做生意,因经济纠纷酒后开车到某小区找亲戚要钱讨说法,结果对方知道他酒驾前来直接报了警。随后赶到的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63.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驾照在去年7月已因酒驾被吊销。

2月2日凌晨4点,泰州姜堰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接到姜堰公安分局天目山派出所电话,称在处理一起纠纷案时,当事人刘某满身酒气,情绪激动,询问后才知道,刘某是开车来到事发现场的。挂断电话,交警立即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
现场,交警对刘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发现刘某酒精含量高达263.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待刘某酒醒后,交警对其展开讯问,刘某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刘某是安徽人,在姜堰做生意,因为经济纠纷,其酒后开车去天目山街道一小区亲戚处讨要说法,对方知道刘某酒驾前来,害怕其纠缠于是先报了警。而刘某到小区后,派出所民警也正巧赶到,发现其处于醉酒状态,于是联系了交警前来调查,才发现其涉嫌危险驾驶。
不可思议的是,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刘某2020年7月份因为酒驾驾驶证被吊销,目前仍处于无证状态。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示,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处以相应刑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已无需多言,年关将至,小酌几杯情有可原,但切忌酒后驾驶。
(通讯员供图)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