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非法捕捞后 船主关掉通导设备逃到连云港
(通讯员 倪鑫 记者 王晓宇)3月6日,在公安、街道及渔政执法人员的全力配合下,连云港市长江禁捕专班对一起涉长江水域非法捕捞逃逸渔船成功追捕,涉案船只及相关人员全部归案,打响连云港市长江禁渔阻击战第一枪。

△非法捕捞后逃逸渔船
近日,据农业农村部长江禁捕退捕办公室及长江航运公安局监控信息反馈,一艘船籍号为“灌南渔35014”的捕捞渔船涉嫌长江水域非法捕捞,在近期执法检查中逃逸并已返回连云港。一接到通知,连云港市长江禁捕退捕专班就组织渔政、公安、渔船管辖属地政府等多部门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并第一时间通知各县区严格做好所辖水域排查工作。
3月6日上午,灌云县渔政大队在组织排查过程中,在该县燕尾港镇观潮三路与海堤线交叉口(响水县和灌云县交界处)发现疑似逃逸船只,因退潮已经搁浅在河道上,四周均为芦苇荡。经现场确认无误后,灌云县渔政大队迅速上报连云港市长江禁捕退捕专班。在长江禁捕退捕专班的组织下,一举将涉案船舶及相关人员成功追捕归案。

△现场查处
目前,该涉案船只及相关涉案人员已现场移交公安处理。据了解,该逃逸船主为连云港籍陈某,其涉案船只“灌南渔35014”为套牌船号,在长江水域非法捕捞被查过程中驾船逃逸。逃逸过程中,陈某将船用通导设备非法关闭,利用沿海河岔和内河河道从长江口返回连云港市,并将船只隐蔽停泊在内河河道内,给执法追查带来了很大困难。
自2020年长江禁捕以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出台多项管控措施,取得明显成效。自禁捕以来,连云港市先后拨付专项经费600余万元,完成异地作业渔船遣返29艘,签订返港协议即将返港渔船34艘,落实异地监管32艘,查获违反长江禁捕渔船1艘。
下一步,连云港市将继续强化本市籍异地作业渔船管控能力,在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责任的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综合执法管控,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折不扣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部署要求,努力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展现连云港的新担当、新作为。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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