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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消费纠纷50933件

2021-03-15 13:20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记者 顾元森 陈子秋)3月15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江苏省法院和江苏省消保委联合调研、共同发布的2020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的相关情况。2020年江苏省消费纠纷数量达50933件,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新型消费案件的增加速度明显大于传统消费案件,且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五年来,全省消费维权案件数量均在50000件以上,消费纠纷已经成为江苏省主要民事纠纷类型之一 。2018年-2020年全省消费纠纷案件数量分别为52270件、55951件、50933件,2020年疫情对消费纠纷案件数量的影响有限,反映出江苏省消费市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消费纠纷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人格权纠纷、知情权纠纷、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纠纷和消费公益诉讼等多种纠纷类型,涉及范围广,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买卖合同纠纷占全部消费合同比例80%以上,是最主要的消费纠纷类型。同时,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催生了很多新型消费模式,也引发了一些新类型纠纷。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新型消费案件的增加速度明显大于传统消费案件,且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例如,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租车服务合同纠纷,因快递APP下单和赠送充值金额引发的纠纷,婚介服务合同纠纷等,都是近年来才逐渐出现的纠纷。

消费公益赔偿性诉讼是消费者协会、检察机关等针对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的经营行为提起的要求经营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公益诉讼。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各地积极探索消费公益诉讼模式。消费公益赔偿性诉讼已经成为未来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去年,常州、盐城、淮安、盐城、无锡等地先后审理了由消费者协会和检察机关提起的消费公益赔偿性诉讼,其中常州中院审理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谢某、郭某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纠纷一案,依法判令经营者按照销售额的三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70105591.5元。该案也是全国目前为止判决惩罚性赔偿金额最高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当前,多元解纷机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作用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各地消费者协会处理了大量消费者投诉,将大量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时,消费者协会还可以依法支持消费者诉讼。下一步,江苏省将进一步扩大多元解纷主体,吸纳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行政部门、交警部门、仲裁委员会、保险协会等各类解纷主体作为成员单位,搭建网上调解平台,进一步提升多元解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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