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城自来水直饮《苏州市供水条例》3月22日施行
(记者 柴军虎 文/摄)鼓励学校、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建设管道直饮水设施;居民住宅户外供水设施应当安装防冻保温等安全防护措施……3月19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了《苏州市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条例》从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设施管理与维护、经营服务与用户等设定七章四十四条,将于3月22日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
供水既是民生工程,又是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苏州市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持续增大,供水总量不断攀升。2020年,苏州全市供水管道约3.8万公里,总供水能力732.5万吨/日,公共供水量达到16.43亿吨。

△《苏州市供水条例》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雪珍介绍,为了提供优质供水,保证用水安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自来水厂应同步建设深度处理工艺设施。《条例》还明确户外供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责任。保障供水设施在极寒天气期间的使用安全,防止再次发生以往出现的极寒天气下户外水管爆裂,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第十四条明确要求,居民住宅户外供水设施应当安装防冻保温等安全防护设施,新建居民住宅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建居民住宅由供水企业负责。防冻保温等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由供水企业负责。”
《条例》鼓励推行管道直饮水设施建设。第十六条规定,鼓励学校、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建设管道直饮水设施;引导供水企业、社会资本在住宅区、旅游景区(点)和星级酒店等其他公共场所建设管道直饮水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苏州对标上海和深圳的做法,已经按照全网直饮的要求在制定相关规划,在苏州平江路、山塘街、拙政园、虎丘、苏州博物馆、环古城步道等处,投资建设了公共直饮水平台。

△直饮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苏州市现有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3个,均为地表水源。其中,姑苏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吴江区等沿太湖地区主要以太湖为饮用水水源,以阳澄湖为补充。张家港、常熟、太仓等沿江地区及昆山主要以长江为饮用水水源,以傀儡湖、尚湖为补充。《条例》还强化了水源地保护和流动污染源监管要求:水源地应当依法划定保护区,并在饮用水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条例》第十八条还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流动污染源监管的职责,对确需经过水源地保护区的剧毒化学品等运输车辆和船舶及仓储码头加强监管。
《条例》还规定了欠费停水、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后恢复供水的要求。在明确用户应当按照供用水合同交纳消费的基础上,供水企业应当提供消费在线查询和欠费提醒服务,可以通过银行代扣、在线支付、预存水费等方式方便用户交纳水费。对于欠费用户经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交纳的,供水企业还应当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用户后,才能依据供用水合同约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水,并且,规定供水企业应当在用户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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