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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2021-08-26 11:44 来源: 编辑:中国江苏网 浏览量:0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就当前疫情防控措施,淮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昨发布《淮安市疫情防控通告(第7号)》,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行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以及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应注册、张贴“淮上通”二维码,市民应主动扫码,配合查验。外地来淮人员,应提前通过“淮上通”进行报备。

二、除棋牌室、麻将馆、酒吧、歌舞厅、KTV、公共浴室(洗浴中心)外,其他前期限流和暂停营业的公共场所和经营性服务场所,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按不超过75%的核定容量有序恢复开放。

三、所有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托幼机构、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开放。

四、全市各类诊所、门诊部有序复诊,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对有流行病学史的可疑患者,要立即联系专人专车转运至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零售药店可上架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类药品”,居民购买“四类”药品须出示健康码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

五、坚持测温、亮码、戴口罩,落实住宅小区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加强非本小区车辆和人员的登记排查,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六、在全市已设交通卡口中,除涉中高风险地区及省市界道口外,其他交通卡口不再设立。

上述防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防控要求按照《淮安市疫情防控通告(第6号)》执行。

原文地址:http://jsnews.jschina.com.cn/ha/a/202108/t20210826_2842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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