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4月起开展专项整治 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零容忍”
为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努力建设廉洁机关,4月1日起,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将在省级机关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对发生酒驾醉驾的当事人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处理,并在省级机关面上通报曝光。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期间,将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法规的学习,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抵制酒后驾驶的危险行为。对前期发生酒驾醉驾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坚决纠正“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专项整治从4月持续至11月,省级机关纪监工委将加强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协调对接,对酒驾醉驾“零容忍”,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常态监管。
(记者 陈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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