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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商品不能退换?“霸王”条款不具法律效力

2022-08-08 09:35 来源: 编辑:中国江苏网 浏览量:0

本报讯(张维明 王惠 庄奕) 每到换季时节,各商家就会开展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借机清理库存。当顾客发现质量问题后,商家竟以“特价商品不能退换”为由,拒绝顾客退换货。昨天,新北消协在调解了一起此类纠纷后明确表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排除或限制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这种“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星期前,张女士在新北区一商店花680元买了一件羊绒衫,当时商店标明“特价商品不能退换”。张女士回家清洗后,发现羊绒衫起球严重,遂将衣服送到相关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羊绒衫所用原料中以晴纶居多。张女士认为上当受骗,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营业员以“特价商品不能退换”为由直接拒绝。张女士遂向12315求助。

接到投诉后,新北消协龙虎塘分会“520党员维权小分队”介入调查。经查,张女士反映情况属实。消协人员当场向商家普及有关规定,明确告知特价商品不能免除质量责任。最终,商家向张女士道歉,全额退货并承担张女士垫付的检测费。

换季商品“打折”“降价”等行为是商家惯用的促销手段,新北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排除或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告诫广大经营者,市场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符合双方约定的商品及服务,否则不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还会严重损害企业信誉,得不偿失。

原文地址:http://jsnews.jschina.com.cn/cz/a/202208/t20220805_30498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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