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金陵驿社区:普及法律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
普及法律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表决通过,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我们迎来了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为此,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陵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利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单,普及宪法相关知识,吸引居民驻足观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级党合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通过宪法知识的普及,居民们相继意识到了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接下来,金陵驿社区将积极对接相关资源,定期普法,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法律援助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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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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