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疫情期间工伤保险费率再降20%
8月31日,记者从镇江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镇江从2021年8月1日起,在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将工伤保险费率再降低20%,自全省降为低风险地区次月起恢复。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新政策准确落地,镇江市人社、税务部门将加强协作,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后台大数据比对,统一为企业按规定下调费率,做到“免申请、零跑腿”,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便捷、贴心服务。企业已缴纳8月工伤保险费的,因费率下调20%的减收金额,将在9月份缴费时进行抵扣。
根据近期疫情形势,截至8月31日24时,全省仅扬州有2个中风险地区,其他均为低风险地区。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规定,镇江市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20%政策,预计至少可执行2个月,可为企业减收920万元。降低费率期间,工伤职工医疗、康复等各项待遇支付不受影响。(王翔 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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