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发出首张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5月17日下午,江苏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的缪女士来到泰州市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咨询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办理事宜,却得知一个好消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只需备案即可从事经营活动,不用再办理许可证了。
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缪女士完成了企业基本信息采集,仅仅几分钟时间,我市第一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采集表》便发放到缪女士手上。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改备案工作是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四种方式之一,是大力推进涉企审批改革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重要举措。
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处负责同志介绍,在此之前,企业销售预包装食品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新政策落地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市场主体可以在申请营业执照时通过填写“多证合一”中的“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事项完成备案登记,也可以在登记注册完成后再办理备案手续。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要求变更办理备案的,可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时同步予以备案。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进一步降低了食品经营准入门槛,减少了办理环节,提升效率,全市近5万家预包装食品经营单位将受益此项改革。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