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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变三千 出了车祸才知车险被动了手脚

2020-09-15 09:23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广法 记者 顾潇)直到出了车祸,才知道自己高价买的车险竟然被人动了手脚。扬州一男子利用汽车销售的便利,伪造机动车商业保险电子保单,先后诈骗多名受害人保险费共计1.1万余元,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刑。

△庭审现场

2019年,市民小兰为了接送孩子及上下班方便,正筹备添置一辆新车。经朋友介绍,小兰结识了代理销售汽车的中间商小旭。与家人商量后,小兰通过贷款买下了心仪的轿车。“兰姐,给汽车上保险的事包在我身上,我有朋友在保险公司任职。”小旭当场表示。小兰寻思,既然买车通过小旭帮忙,车险一并购买了也好,这样省时方便。最终,小兰选择了保费较高的一款商业保险产品,支付了7200多元。

2019年11月初,小兰的新车遭遇一场交通事故,就在她准备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申请时,发现自己的保险被人动了手脚。“保险公司系统显示,我的实际保险费只缴纳了3500多元。”剩下的3600多元去哪了?对此,小兰既纳闷又气愤,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当初帮自己办理保险的中间商小旭。可是,小旭当初留下的联系方式已经显示为空号。

经保险公司方面鉴定,小兰手中的那份电子保单打印件是伪造的,愤怒的小兰最终选择报警求助。2019年11月12日,扬州警方将藏身于市区某小区内的嫌疑人小旭顺利抓获。

在铁证面前,小旭向警方交代了犯罪事实,“我手头缺钱,就想到了用这招赚点外快。”小旭承认,自己共骗取了三名被害人的信任,其实向顾客提供的电子保单都是自己伪造的。

近日,经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广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小旭利用代理销售汽车的机会,于2019年6月至9月,在向他人销售汽车期间,利用变造的机动车商业保险电子保单打印件,先后骗取被害人保险费共计1.1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决,小旭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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