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带着女儿“逃亡”的前妻 还能要回探视权吗?
(记者 刘遥 文/摄)曾带女儿“逃亡”十天,害得女儿睡不好、吃不饱的前妻,突然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出恢复探望权的申请,男子会同意吗?法官通过该院创立的“希望树”工程,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了解到女孩的意愿后,促成父母双方和解,恢复了女方的探望权。11月27日,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上述这起案例,并对“希望树”工程在审判工作中发挥的实际作用,进行了解答。

△雨花台法院新闻发布会
2012年,赵某与钱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梅梅归爸爸赵某抚养,妈妈钱某随时都可以探望。2019年3月的一天,钱某在探望梅梅时,偷偷将她带离南京。赵某除了报警外,还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希望法官也能帮忙寻找梅梅。
梅梅“消失”十天后,警方在上海某医院输液室里找到了钱某和梅梅。钱某表示,她之所以带走梅梅,是因为赵某老是阻止她行使探望权。据了解,梅梅这十天的日子很不好过,钱某不想被查到行踪,一路带着她辗转扬州、上海等地,夜里都是在医院输液室、宾馆大堂、小区楼梯口等场所过夜。梅梅称,她这一路很害怕,很想念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逃亡”途中钱某没钱了,梅梅每天只能吃到半碗饭。
“携女逃亡”一事后,经赵某申请,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了钱某对梅梅的探望权。赵某对钱某也越发不信任,时刻防备她接近女儿。一连数月见不到女儿的钱某,于2019年8月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权,她向承办法官陈丛蓉表示,自己已认识到擅自带走女儿的错误行为,希望能再见到梅梅,陪伴她成长。陈丛蓉感受到了这名母亲的思念之情,可之前她带着梅梅“流浪”的经历同样让人揪心。陈丛蓉认为,恢复钱某的探望权,应当审慎考虑梅梅的意愿。
陈丛蓉通过“希望树”工程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辅助案件审理。由于梅梅未满10岁,心理咨询师决定通过绘画探知她的内心。梅梅的画中没有出现人物,她反而画了一条蛇,房子的门窗也是关闭的。通过解读梅梅的绘画、肢体动作等,心理咨询师认为梅梅并不抵触妈妈,但她缺乏安全感,需要家长多陪伴。
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将情况告诉了赵某和钱某。得知看似活泼开朗的女儿,其实内心很封闭,赵某十分惊讶,当场同意让钱某前来探望,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对梅梅过度保护,减轻她的压力。
最后,本案以调解结案。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在梅梅的教育方式、相处方式等方面,对赵某和钱某进行了指导。截至目前,双方在探望女儿的问题上没有再发生纠纷。
11月27日,现代快报记者在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起,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人民法庭在审理法庭辖区内各类民事案件的基础上,集中审理全院辖区内所有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为更好地发挥家事审判的人际关系调整功能,让家事审判以“大树”一样厚重的人文关怀包容、接纳每一个家事案件的当事人及所涉及的家庭成员,铁心桥人民法庭针对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的特点创建了家事审判特色品牌——“希望树”工程,把感情修复和未成年人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减少未成年人因家事纠纷受到的伤害。
据了解,2020年1月至11月,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397件,结案373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53件,结收案比93.95%,调撤率63.73%。(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姓、化名)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