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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错转10000元要不回 无奈起诉

2021-02-19 11:20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郎义宁 记者 顾潇)去年8月,扬州叶女士将1万元转错了人,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叶女士将对方告上了法院,最终要回了错转的1万元。

△图为庭审现场 通讯员供图

2020年8月,扬州宝应的冯先生因父亲生病住院手头拮据,向朋友叶女士借钱。当天凌晨1时许,叶女士准备通过微信将1万元转给对方。但被睡意困扰的叶女士竟点错转账对象,不慎将1万元转给了一位张先生。

意识到“手误”转错账,心急如焚的叶女士立即给张先生发送语音信息,见对方毫无反应,叶女士又拨打张先生的电话,但无人接听。叶女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第二天早晨7时许,张先生全然不顾叶女士的语音留言和电话,竟将这笔钱收下了。收款后,张先生辩解称,“正好冯总欠我1万多元,我回头和他说明下情况,这1万元就归我了。”

事发后,张先生不愿意退还1万元。考虑到冯先生情况特殊,叶女士又另外给冯先生转去1万元。此后,叶女士隔三差五就和张先生联系。每当她提出还钱时,对方就找出各种理由搪塞,到最后回避甚至不理睬,索性连电话也不接了。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叶女士来到宝应县人民法院,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近日,宝应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庭审中,叶女士提交了微信聊天语音、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均证实其误将给案外人冯先生的1万元给了被告张先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叶女士因操作错误,通过微信将1万元转给了张先生,所以张先生收取该1万元无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近日,法院判决张先生支付叶女士不当得利款人民币1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在涉及转账、充值等线上交易时,要仔细核对转账对象以避免出错,同时要保持谨慎注意的意识,防止维权不易。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收到错误转账拒不归还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收款人负有全额返还的义务。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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