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结合 让耕地资源得到充分管制
耕地资源是不可多得的自然资源,其资源充分合理利用关乎民生。加强耕地资源保护,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群众生活。2021年底,国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严格耕地管制,旨在解决长年来各地在耕地利用与管理方面诸多现实矛盾和问题,在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刚性约束的基础上,增加具有可操作性的弹性利用管制途径,是制度层面上的创新。
拓展了耕地管制路径
过去在耕地保护中或多或少存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非粮化;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多少挤占耕地空间;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设施占用少量耕地以及城镇化发展对规模化种植产生的影响等等,有的甚至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地荒芜现象。因此,加强耕地资源管制力度更要增大。
在过去的耕地资源保护政策中,一些地方耕地合规转为其他农业用地现象很多没有明确规范,导致农业结构调整工作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难以形成工合力,造成工作难度。因此,通过提出“进出平衡”解决之间转换,有计划、有规划、有目标、有节奏地开展调整,在此体系下通过“占补平衡”,将零散归并,小田变大田,形成优势效应,增加附加值,取得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之效果。
完善了耕地管制制度
过去由于耕地保护和利用存有一定矛盾,且一些违法用地现象存在,影响和制约了耕地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使耕地“占补平衡”未能得到有力落实,形成制度空泛,难以执行到位,有些“争地矛盾”突出,生态利用与资源保护工作难以统筹兼顾,眼前与长远利益得不到充分审视。而科学有力的耕地保护制度出台,有助于相关部门用更客观的视角审视全局,望远利益,通过占补平衡,充分保护耕地资源,利用占补平衡指标或进出平衡指标,更有力地支持地方用地发展。对实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要补划的,可以借助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不断将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新增产生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纳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以促进耕地数量与资源布局双提升。
明确了耕地管制范畴
耕地管制制度出台,契合经常发展形势下耕地资源保护要求,规范了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与动态调整机制及范畴。加强了对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及耕地资源保护条件的理解,同时,对加强储备资源调整补划和基本农田的监管,保证了耕地利用。
对拓宽耕用途管制而言,其管理范围得到了相应规范,对破坏农田耕作层管制作详细制度规定,对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相关规定,需耕地“进出平衡”的,要纳入管制范围的作了进一步明确。
在专项规划明确耕地资源利用目标的前提下,需着眼于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做好耕地进与出。耕地资源管制只是路径,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保护耕地资源利用,建立相应的管制措施,对充分挖掘资源效益,助力经济发展作用巨大,意义深远。
(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德自然资源所 张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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