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耕地资源保护的再思想再认识
自然资源中的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最为重要的物质基础。耕地保护应以制度政策为杠杆,通过落实保护各项措施来规范保护范畴,保护仅是手段,目的是“不踩红线”。制度保护作为耕地保护的顶层设计,其具体落实实施范围、工作程序、主体职责、规范要求、信息系统等各个方面,都必须规范化和具体化落实,做到既要保护资源,又能保障利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落实耕地资源保护工作范围
按照“非农化”“非粮化”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地方资源保护实际情况,从落实占补平衡的角度出发,在非农建设占用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基础上,确保耕地资源不减,数量不降。并从生态环境建设、文明乡村振兴角度出发,加强国土绿化、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及其他农用地规划管控力度,在政策制度框架实现耕地资源总量平衡、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将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整治为耕地的纳入耕地进出平衡中“耕地转进”范围。
制定耕地资源保护实施程序
需要明确耕地资源保护工作程序和相关细则,明确耕地资源保护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主体,细化调查,确定实施方案。在耕地用途管制,在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改进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管制要求,拓展对土地资源管制制度的程序细化、深化和强化。
明确耕地资源保护主体职责
从每年度相关的政府部门编制的耕地“进出平衡”保护方案开始,落实有关部门各可其职、协同推进保护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牵头耕地转出转进范围调查摸底,更新数据,实施监督。有关部门对项目地块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进行主要指导,并且评定实施地块项目中保护资源质量和实施意见调定。
落实耕地资源保护规范要求
在进一步提高耕地资源保护工作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应明确土地资源保护总体规范化要求,包括年度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附件成果以及各项数据成果展示,以规定好各项成果具体形式与内容要求为前提,建立统一的便于系统查阅、对比对照的大数据成果体系,确保政策制度程面效果显现。
健全耕地资源保护信息体系
在不断加强耕地资源保护的基础上,相关部门需要通过动态化、实时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对耕地资源保护实践和具体操作要求的全流程、全覆盖监管。全面的信息化系统,有助于保护耕地资源发展和利用,有助于政策融入系统管控,开展信息化动态监测监管,更有利于耕地资源保护的方方面面。
(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 孙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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