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干部考核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
10月23日,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要采用制度化、规范化的考核标准来衡量干部的工作实绩,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检视干部工作实绩的主要途径。如果干部考核的质量不高、结果不准,那么组织的选人用人精准度也就相应降低,对党政事业发展的推动、干部的科学管理无疑将起到反作用。如何提高干部考核质量,需要用好“三把标尺”。
标尺一:干部考核不能一刀切。要针对不同的岗位职能、职业特点等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具有导向性,无形中将引导干部平日将精力向什么方向聚焦,将干劲朝什么地方使,因此、设什么指标,不设什么指标以及指标的赋分权重如何分配都是一种导向,必须要做到科学、合理,结合工作的新要求综合研判,及时对考核指标进行优化调整,让指标真正贴近工作实际,为干部干事创业起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标尺二:干部考核要讲包容心。考核管理,管理的是为我们党政事业奋斗的干部,若在制度的建立上一竿子打死,只有硬邦邦、冷冰冰的原则,没有暖心的宽广与包容,那无疑让干部拘泥于考核的原则性,不能放开手脚干事创业,甚至因为怕出错而不想干事,抑制了干部健康成长。因此,干部考核要配套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重实干的干部做好必要的制度支撑,以解他们“干错了咋办”的后顾之忧。
标尺三:干部考核结果要用足。干部考核结果综合了干部日常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以及党组织和身边干部群众的评价意见,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其结果应当以恰当方式反馈出来,才能激励干部审视自身,进一步扬长避短、提升进步。对考核结果差的,要积极鞭策督促进步成长,对考核结果优的,要及早关注主动提拔任用,组织能主动为实干的优秀干部带去“实惠”,干部才会安心扑在工作上,不必成天想着自己的“去降升留”,这对提高干部政治素养和工作作风改进也势必起到正向推动作用。(郭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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