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批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规划》
近日,江苏省政府正式批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标志着这一承载革命精神的重要历史遗迹将迈入系统化、法治化保护新阶段,为新时代文物保护与红色文化传承提供坚实保障。
《规划》以省级批复形式明确了雨花台烈士陵园的精准保护边界。其保护范围:东至雨花东路道路红线西界、陵园南门广场东界及其南侧延长线至雨花南路现环岛北界;南至陵园茶园路南侧挡土墙及东侧水塘西南岸、陵园西南侧现居住区和公交场站北界、雨花南路现环岛北界、陵园景区东侧主路南侧坡脚、陵园生态密林区现东西向内部道路南界及东西侧延长线、陵园东大门南侧坡脚及东侧围墙;西至陵园现北门社会停车场东侧围墙、陵园现西北侧居住区东界、共青团路道路红线东界、陵园现西南侧居住区东界、陵园南门广场西界及其南侧延长线至雨花南路现环岛北界;北至陵园现西北侧居住区南界、雨花西路和雨花东路道路红线南界。
值得注意的是,保护范围不仅包括烈士纪念设施,还延伸至茶园路挡土墙、水塘岸线等自然景观,以及公交场站、居住区等人工边界,实现“历史遗迹+生态环境+城市风貌”的全方位保护。
针对陵园周边复杂城市环境,《规划》将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两类、共6个片区:
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共分为4个片区:1、东至雨花东路道路红线西界,南至雨花南路道路红线北界,西至陵园南门广场东界及其南侧延长线至雨花南路现环岛北界,北至保护范围南界。2、东至陵园南门广场西界及其南侧延长线至雨花南路现环岛北界,南至雨花南路道路红线北界,西至现公交场站西界,北至现公交场站北界。3、东至陵园现水塘西南岸、现居住区东界,南至现居住区北界,西至共青团路道路红线东界,北至陵园茶园路南侧挡土墙。4、东至陵园现北门社会停车场东侧围墙、现雨花剧院挡土墙,南至现居住区北界、现雨花口腔医院建筑北界、陵园现北门社会停车场南侧围墙,西至共青团路道路红线东界、陵园现北门社会停车场西侧围墙,北至雨花西路道路红线南界。
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共分为2个片区:1、东至现公交场站西界,南至雨花南路道路红线北界,西至共青团路道路红线东界,北至现居住区北界。2、东至陵园现北门社会停车场西侧围墙、现居住区东界,南至现居住区南界,西至共青团路道路红线东界,北至现居住区北界、现雨花台区口腔医院建筑北界。
省政府在批复中强调,南京市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规划》全面统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认真做好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规划》中涉及的各类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必须按程序报批。若项目涉及空间利用,需按照详细规划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手续;在省级生态管控区内开展的各项活动,也应严格符合省级生态管控区管控要求。
此前,国家文物局也曾对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规划提出意见,要求以严格保护历史风貌和传承英烈精神为核心,明晰保护区划,加强价值与现状评估,深化勘察与研究,完善展示主题与措施等。此次省政府的批复,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推进,将有力推动雨花台烈士陵园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杨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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