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要扫清冗杂、精修“内核”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组织是服务群众民生发展的一线阵地,是维持党和政府与村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紧密纽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为村级组发挥力量明确了措施、指明了方向。镇村基层要深入贯彻《意见》精神,扫清一批徒束手脚的“冗杂”事务,精修发展乡村、服务人民的“内核”,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增强组织力量。
要扫清“肩挑万担”的形式滥用,精修事务有效之“内核”。村级组织人数寥寥,却常常在担负着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完善治理等重要工作的同时,不得不分出“三头六臂”来应付各类所谓目标任务、工作总结、表格台账、政务APP,让本应为村民群众办实事、为乡村振兴谋发展的村级组织,深陷“指哪打哪”的事务主义和“花样留痕”形式主义。《意见》指出,要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村民群众关心的不是所谓“亮点工程”“先进经验”,更不希望村干部走进家只会填表拍照。要树立“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的工作标准,坚持目标导向、真抓实干,切实明确村级组织该做什么、要做什么、要怎么做,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更满意、村级发展更快速、基层治理更有效。
要扫清“堆岗砌牌”的机构滥设,精修力量凝练之“内核”。村级组织作是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直面群众的“一线服务员”,部分上级单位以此为“理由”设计出一堆“五花八门”的基层机构,甚至闹出了“整面墙都挂不下,谁来检查就挂谁”的笑话。在大量牌子“光鲜新颖”的背后,却是里子的“空虚敷衍”——仅仅是所谓“创新形式”、“内容独特”的“政绩牌子”。《意见》明确,要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在村级机构设立上,要做到力量精炼、功能整合,切实以人民群众实际需要规范村级工作机制和机构,杜绝表演性质的“为新而新”“为异而异”,让群众临门就能看明白,进门就能办好事。
要扫清“满桌章证”的责权滥放,精修合规有力之“内核”。以往,要求开具“我是我自己”“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的怪事多次登上新闻、受人热议,村级组织本着利民便民的原则,无奈化为这类证明的“生产基地”。反映出当地部门信息机制不全,工作要求“无理”,效率低下、缺乏担当的问题实质。《意见》指出,要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对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证明、村级组织无法核实的证明,要尽快大刀阔斧地砍除。对属于村级组织职责的证明开具,要建立完善证明开具流程、明确办结时限、健全核实机制,确保证明开具准确、便民、高效。
(张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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