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400吨“毒垃圾”竟被随意堆弃在土地上?法院判了
8400吨危险废物随意堆弃,廖某从疯狂逐利到锒铛入狱,这一案件犹如一记重锤,敲响生态法治的警钟。当企业将“利益毒瘤”视作发展捷径,不惜触碰法律红线、践踏生态底线时,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与社会的唾弃。
廖某的“空壳公司”从诞生起便暗藏祸心,打着环保建材的幌子,干着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勾当。环氧树脂粉作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标注的危废,其储存与处置需严格遵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但廖某既无环评审批,也无经营许可,堆放现场更是漏洞百出——无防护、不分类、无标识,甚至为逃避检查上演“转移戏码”。这种对法律的公然漠视,本质上是将经济利益凌驾于公共安全与生态保护之上。
法律的利剑从来不会缺席。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三吨即可入刑,廖某8000余吨的处置量,加之585万余元的财产损失,已构成“严重污染环境”。法院判处其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与五万元罚金,正是对污染环境犯罪“零容忍”的有力彰显。这不仅是对个体违法的惩戒,更是向全社会宣告:任何企图用环境换利益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案件背后,暴露出危险废物监管链条的脆弱。金属公司明知廖某无资质仍交付废物,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非法堆弃行为,暴露出资质审核不严、动态监管缺位等问题。若放任“利益毒瘤”肆意生长,生态环境将千疮百孔,法治尊严也将被严重侵蚀。
生态兴则文明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廖某一案也警示我们,一定要压实企业环保责任、织密监管网络、强化全民法治意识,才能斩断污染黑手,守护绿水青山,筑牢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与生态坚实基石。(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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