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 严打击买卖妇女行为
当前,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新华社《半月谈》发文披露,《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日前在网上征求意见,不到一个月的征求意见阶段,这部法律罕见地收到了42万条法律意见,参与人数高达8万5千余人参与。
《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正式出台实施以来,在提高妇女地位、保障权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部法律也被指过于原则,对其内涵、形式、加害人责任、具体的处罚程序没有具体详细的说明和规定。
买卖妇女儿童应同罪!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将提请全国人大修法。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副主委陈晶莹表示,原先拐卖者在刑法中会给予相应严惩,但这次大家觉得应该把惩治力度提高,对买方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买卖妇女儿童应同罪的提出反映了公众对维护人的基本尊严、基本权利和维护文明底线的热切期盼。尤其是在高度发达的信息化时代,拐卖妇女等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依然存在,丧尽天良的人贩子拐骗妇女儿童,制造了多起悲惨的人间惨剧,手段恶劣且后果严重,也轻易击穿了很多普通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对于买卖妇女儿童行为必须坚决零容忍!严打击!央视网、半月谈、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也专门发文指出,拐卖妇女如何追责,正在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应予以回应。所以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应适当的提高收买行为的法定量刑,增强法律威慑力,提高犯罪成本。当然也要加强教育和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共创法治、文明社会,凝聚多方力量,让“买卖”无处遁行。
(地址:马尔康市脚木足乡人民政府 网名:黑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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