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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戒尺握在手中 让纪律融进日常

2024-06-04 11:50 来源: 供稿 编辑:沙风 浏览量:0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推动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连日来,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深对其中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的理解,主动融入、积极践行,争取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得到新提升,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取得新进步。

握紧“工作纪律”这把尺,让政治意识更稳。“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确保党团结统一、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规定: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基层工作中,我们更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恪守操行,慎言慎行。时刻筑牢思想防线,一心为党、一心为公、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工作中忠诚可靠,洁身端正,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一面镜子,时刻照一照,及时改进不足。第一百三十一条警示我们,在工作中提升担当意识,主动作为。“越是艰险越要向前”,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在面对矛盾冲突、危机困难时,就是要敢于亮剑,善于斗争,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不懈怠、不逃避,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政治责任抗在肩上,落到实处。

握紧“群众纪律”这把尺,让服务意识更实。初心与民心相向而生。我们的党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党,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党,基层工作为人民服务,也植根于人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告诫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绝不能发生错位,切勿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基层事务纷繁复杂,群众利益诉求涉及方方面面,党员干部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人为本、以民为重。让“做事”代替“做秀”,“造福一方”而不是“造势一时”,时刻远离错误政绩观支配下的急功近利和贪图虚名,避免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发展机遇浪费。切实用好服务这把“钥匙”,打开更多群众的“心锁”,解开更多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死结”。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事,带着对党的事业赤胆忠诚工作,永葆公仆本色,维系干群“鱼水情”。

握紧“生活纪律”这把尺,让廉洁意识更严。《礼记·大学》中有言:“君子必慎其独也”。生活纪律贯穿于日常,也容易被忽视,“八小时之外”也需常念“紧箍咒”。很多“老虎苍蝇”在落网后的自述中都提到腐败堕落的开始源自生活纪律没有坚守好,日积月累最终酿成大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指出,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清醒,公正公平。同时,家庭是拒腐防变的大后方,也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阵地。党纪条例第一百条警示我们,切勿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基层党员干部更要自觉带头做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培育良好家风带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善,让纪律意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刁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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