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山北街道坼迁需要给群众一个明白
申请人:张振兴(无锡市太湖淀粉厂法人代表)
被申请人:毛海阳(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主任征收办主任)
王永丰(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副主任征收办副主任)
徐永良(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征收办副主任)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会北路22号
查处请求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照巜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列》之相关规定:追究被申请人及参与强制清理行为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作为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三十几年的老厂长老党员,以党性向您们各级领导举报,关于无锡市太湖淀粉厂征收拆迁的情况:(一)征收拆迁评估名称上是无锡市太湖淀粉厂(房产证土地证),而实际受益方是无锡市山北五金工具厂,事实上无锡市太湖淀粉厂与无锡市山北五金工具厂没有发生任何协议以及资产转让协议,由于被申请人的非法参与,让无锡市山北五金工具厂获得补偿款;房屋评估价值14718882元,装饰装潢评估价值4552358元,设备评估3125600元,一次性补助费1177510元,提前搬迁奖励费294377元,再一次补贴510万元,共计28968727元,数额之巨大,里面是否有其他不可知晓内幕,是否涉及官员腐败与资本勾结骗取政府拆迁款?(二)无锡市太湖淀粉厂房产证上建筑面积是6735.2平方,占地面积是14.9亩,而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上的评估建筑面积是12409.98平方,试想14.9亩土地全部造房子,不留场地与道路也只能造9933.383平方,完全与事实不符,违背常理。(三)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第四款注明没有房产证的面积5674.78平方己经建造近30年了,而实际上无锡市山北五金工具厂强占无锡市太湖淀粉厂只有17年(2002年强占太湖淀粉厂),何来的三十年?1986年至2002年,无锡市太湖淀粉厂法人代表一直是我,根本没有这个事情的,数据是虚假伪造的。(四)无锡市山北工具厂是做五金加工的小作坊,那里有3125600元资产设备?为什么政府既付了资产设备,又要付设备搬迁奖励费294377元,政府既然付了一次性补助费1177510元,为什么还要再一次补贴510万元。: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管辖区域的政府机关负责人,又是本次征收的负责人,对于本次征收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次,申请人特请求贵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巜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列》对被申请人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监督,追究被申请人及参与拆迁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此致
申请人:张振兴 手机: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无锡市太湖淀粉厂营业执照
3.无锡市太湖淀粉厂房产证
4.致估价委托人的函
5.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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